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刊登评论文章说,陈水扁的大军师邱义仁声称台湾当局的“外交”要“四出放火”,进行“烽火外交”、“攻击性外交”。其实,在选战策略上,为了胜选,邱义仁同样也正在推行“四出放火”战略,包括“入联公投”、“讨党产公投”等。而最新的动作,就是要求司法人员公布自己的党籍。--据昨日台湾《联合晚报》报道,这次要求司法人员亮党籍底牌的点子,就是出自邱义仁之手下,在警告司法系统“知所收敛”的同时,也是为了利于民进党掌握选战策略的节奏。
文章指出,将要求司法人员公布自己的党籍之举,形容为“战略之神”邱义仁的选战策略之一,有其道理。本来,民进党针对形象清廉的马英九极有可能将会“躺着选也可当选”的前景,一心要将马英九抹黑,当然也是在陈水扁家族被控贪污的危机面前“围马救陈”。而控告马英九“贪污特支费”,目的就是要剥夺马英九头上的“光环”,使其不当选。但台北地院却一审裁决马英九无罪,使他们几个月的“辛劳”付诸东流,更使他们图令马英九不当选的图谋破了产。于是,民进党人又拾起其在野时经常唠叨在口的那句“名言”:“法院是国民党开的”。如今,马英九的“特支费案”已进入二审司法程序,为了吓阻二审法官维护一审判决,再次裁决马英九无罪,而且连对地检署补充出示的“背信罪”“新事证”也予驳倒,使到马英九避过“背信罪”即使一审判决有罪也不能参选的厄运,“战略之神”邱义仁设计了这么一个“司法人员亮党籍底牌”,并以其“行政院副院长”的职权,指令其下属--“新闻局长”兼“行政院”发言人谢志伟公开发布,以达警告二审法官之目的。因此,这一招,确是邱义仁在选战策略上“四出放火”战略中的重要一环。
但事态又并非只是选战策略那么简单。这是因为,最早公开表达“司法官七成偏蓝”的观点的,是陈水扁,看来,邱义仁只不过是从其大老板的“论述”中,受到启发而已。而陈水扁的“有感而发”,当然是也有选战策略的考量,但就其本身角度而言,却是虚怯的表现及脱身“保命”之举。这是因为,台北地院对马英九“特支费案”作为“无罪”裁决后,法界和舆论界都指出,吴淑珍所涉“国务机要费案”不能比照马英九的“特支费案”。北检署起诉马英九的是“特支费”中无需发单核销的部份,而非需要发票核销部份。因为马英九的“特支费案”在需要以发票核销部份,马英九本人并无贪渎行为,故”检察署”并无就此部份起诉马英九,只是控诉贪图方便的余文“伪造文书”及“贪污”。而吴淑珍所涉“国务机要费案”则刚好相反,地检署因为认定“国务机要费”无需发票核销部份是属于“实质补贴”,而未有追究;相反,却是查到了需要发票核销部份,吴淑珍透过他人搜集与公务无关的发票,当作是核销其贪污款作的凭证。因此,吴淑珍涉嫌贪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裁决有罪的机率较高。以此类推,在卸下“总统”职务、不再享受免予刑事检控特权之后的陈水扁,也将会被检控,而且获罪的机率甚高。如果是马英九当选,即使马英九本人无意主动“秋后算帐”,一众泛蓝支持者也不会放过陈水扁,必然会检举陈水扁及向法院施加舆论压力;即使是谢长廷当选,届时有意要与陈水扁划清界线的谢长廷,也不一定会为了袒护陈水扁而损毁民进党的“清廉”形象。
面对此未来极有可能会发生的严重危机,陈水扁只能是进行自救自保。因此,他在以“七成以上的司法人员都是蓝的”为由,收回“吴淑珍一审有罪就下台”诺言的同时,又发飙“台湾的司法只问颜色,不问是非”,以图恫吓经办“国务机要费案”的法官:如果判吴淑珍以至陈水扁等人有罪,就是“只问颜色,不问是非”。
文章表示,如果说,陈水扁侮辱司法人员之言,还是属于道德的范畴,充其量是与其“总统”身份不相称的话,那么,谢志伟执行其顶头上司邱义仁的要求司法人员公布自己党籍的言论,则明显是“违宪”行为了。
民进党不是天天在叫喊甚么“转型正义”吗?陈水扁这种诋毁司法人员的言论,及谢志伟这种要求法官公开其政党身份的做法,任意破坏司法公信,实质就是毁灭“司法正义”的行为。所谓“转型正义”,云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