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评论文章指出,民进党中执会昨日讨论“正常国家决议文”草案,“九人起草小组”召集人蔡同荣提出内容为“纪元改公元”和“国号正名台湾”的“修正案”,但遭“谢系”、部份“苏系”中执委反对。最后在叶菊兰折衷之下,通过加列“本国应以公元纪年,以便与世界接轨”的内容,至于“国号正名台湾”的内容则未被纳入。至此,“正常国家决议文(草案)”已经定稿,刚好赶及提交一个月后(九月三十日)举行的民进党“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民进党党章》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全国党员代表大会就台湾重大决策所做之决议文、竞选纲领,视为本党纲领之一部”,故“正常国家决议文”倘获下月底的“全代会”通过,就将成为民进党“党纲”的一部份。但“正常国家决议文”的内容,与《民进党党纲》,及一九九九年五月第八届第二次“全代会”通过的“台湾前途决议文”的部份内容有冲突,按台湾地区“后法优于前法”的法律原则,今后民进党在有关“国家定位”方面的政治纲领,将以“正常国家决议文”为准。
文章说,昨日中执会通过的“正常国家决议文(草案)”,基本上就是八月二十七日在“九人起草小组”扩大会议中,由邱义仁座镇,在游锡堃“国号正名为台湾”与谢长廷“命运共同体”之间进行折衷取得妥协的八百九十六字文本。但昨日在蔡同荣坚持之下,恢复了“游版”的“公元改纪元”内容。由于增补了十六个字,使“草案”刚好超过九百字,是原由民进党政策会“正常国家论坛”工作小组撰拟的“草案”文本的五分之一,也是民进党成立以来文字最为简洁的“决议文”文本。
估计,“正常国家决议文(草案)”在提交“全代会”讨论时,党内“台独”基本教义派还将会进行反扑,要求再增补若干已被删除的“游版草案”文本的内容,如“国家应正名为台湾”,“与大陆建立平等而正常的‘外交’关系”、“尽速制定一部台湾新‘宪法’”等。当然,也必然会遭到“谢系”和“苏系”代表的抵制和反对。因此,“全代会”最后通过的“正常国家决议文”是否按昨日中执会定稿的“草案文本”面世,现在还难以预料。
即使是在“全代会”上,“温和台独派”党代表拗赢了“急独派”党代表,维护现行“草案文本”不变,但这份已删去若干“急独条文内容”的“正常国家决议文”,仍是一份“台湾决议文”。只不过是它比“急独草案文本”更为隐蔽,更为狡猾,更具欺骗性而已。实际上,“谢系”等坚持要删去若干“急独条文”的原因,就是担心它将会吓跑中间选民,降低谢长廷的胜选机率。换句话说,“谢系”所主导的“草案文本”,就是既要维护原“草案文本”中的“台独”基本主张,又要骗取中间选民的选票。待将来“独派”力量进一步壮大,而且连国民党也放弃“反独”立场之后,民进党再通过“急独”的“决议文”,并进一步通过“公投”将之化为“全民意志”,完成真正的“法理台独”程序也不迟。因此,“谢版决议文”实质上是追求“台独”的韬晦之计,与“急独决议文”殊途同归。
文章指出,也就是说,即使“谢版草案”删去了若干“急独条文”,也即使“谢版草案”被视为“温和台独”,其超越“台湾前途决议文”关于“台湾是一‘主权独立国家’,依目前‘宪法’称‘中华民国’”的“国家定位”,却是非常明显的,更不用说它已突破了现行“中华民国宪法总纲”的主要规定内容。而且,其“早日完成正名制宪”,“以台湾名义申请加入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等内容,也已颠覆了陈水扁“四不一没有”中的“不会更改国号”、“不会推动两国论入宪”承诺。因此,即使它再“温和”,也是一份货真价实的“台独决议文”,亦即是走向“法理台独”的严重步骤。
实际上,“决议文草案”要改变“中华民国宪法”现行架构的企图,是十分明显的。其追求目标仍是“台独建国”,其“台独”手段仍是“正名制宪”,其追求“台湾国际人格”的方式仍是“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
文章表示,尽管“正常国家决议文”通过后,只是民进党的党内决议,但由于它将会成为谢长廷参选2008的竞选纲领之一,而且民进党还将有意推动“正常国家公投”,故“正常国家决议文”将会超越“党内决议”的定位,除了是被民进党透过竞选纲领,意图使之成为“国家政策”(倘谢长廷胜选的话)之外,还将要透过“公投”成为“全民意志”。倘其图谋得到实现,就是切下最大的一段“香肠”,完成“法理台独”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正名制宪”打下最后的基础。对此,不可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