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报》今日社论说,上周民进党中执会正式通过谢长廷为2008候选人的前夕,传出有人拟提案要求暂缓提名。传言指出,谢长廷弊案缠身,万一在竞选期间遭到起诉,可能必须退选,届时民进党亦可能必须重新举办总统初选。
这样的顾虑是必要的。因为,万一发生竞选半途遭到起诉的情事,不仅影响谢长廷个人的进退,亦且冲击民进党的选情,更将使整个台湾政局陷于不安。
因此,检调单位有责任将谢长廷的相关疑案尽速结案,一方面给谢长廷一个明确的进退准据,另一方面亦为台湾人民维护一个比较清朗的“大选”情境。为了防止在选季发生“宪政”危机与风暴,检调单位必须在最近数月之内将谢长廷的相关疑案全部结案;结案时限应定在今年十一月以前,距今仅剩五个月,因为十一月将发布“大选”的选举公告,届时“大选”即已正式启动。
社论说,特侦组在前天公布“四大天王”等特别费案的侦查进度,查出谢长廷在高雄市长任内亦曾将特别费不需发票的一半直接汇入私人账户,正如马英九的做法。而如今承办谢案的检察官,正是起诉马案的侯宽仁;倘若马谢二案采一致标准,则谢必然如同马已涉“施用诈术”的罪嫌,且其私人账户的运作亦不能用“水库说”来自辩。何况,除了谢长廷外,尚有“三大天王”及前台湾“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台湾“司法院长”翁岳生,及最近卷入的张俊雄,这些皆应尽速在真正进入选季前交出结案报告。
谢长廷所涉不止一案。初选期间爆发的“检察官公文外泄”案,迄今亦仍悬在半空。该案涉及谢长廷收受高捷厂商献金贿赂等情节,是一重大贪污疑案,又是高捷案冰山之一角,检察官更白纸黑字指谢长廷“犯行明确”;这样的案子,当然亦必须在进入选季以前结案。否则,谢长廷如何选得下去?大选又如何进行得下去?
一个月前,五月六日,民进党初选当天,苏贞昌在各报刊登大幅广告,针对谢长廷涉及高捷贪污案提出强烈指控。苏贞昌说:“承办检察官明白指出长廷兄涉及贪污。”“高捷弊案一件又一件,承包厂商那么多的政治献金案子还在侦办中,不用交代清楚吗?”苏贞昌并强烈表达他的忧虑:“(长廷兄的)这些问题现在就算可以蒙混初选过关,到了‘大选’时,一定会受到更严格的检验。到时候如果出问题,我们的‘总统’要怎么选?‘立委’要怎么选?民进党又该怎么办?这才是许多支持者目前最担心的事。”
用苏贞昌的语言来说,谢长廷如今已“蒙混初选过关”,但案情真相仍未澄清。苏贞昌一个月前的忧虑,如今已转移成台湾人民的忧虑。尤其,在民进党内部“谢长廷将被起诉,苏贞昌东山再起”的耳语迄今不绝于耳;谢长廷所涉案件若不一一澄清,非但谢的进退艰难,民进党军心不定,更可能隐伏一场“宪政”的危机与风暴。
何况,特别费案是尚待侦查的案子,但高捷献金贿赂案却已是检察官认定“犯行明确”的案子,倘若特别费案牛步款款,高捷贿赂案更石沉大海,请问:台湾人民会原谅这般失职无格的检察体系吗?“大选”能平顺进行吗?
社论最后说,谢长廷已承诺,特别费案若起诉,即退选。但台湾人民所期望者,只是必须及时结案而已;退选与否,那将是另一个政治议题。此外,许多人更曾注意到,谢长廷只承诺“特别费案若起诉即退选”,但对“其它案件”,则认为另须“依法行事”;这是否意味着,倘若高捷贿赂案被起诉,谢长廷将不退选?这一切的后续发展,皆须待结案后始能明朗。这也正是我们认为不可不在十一月前结案的理由。
谢长廷的特别费案及高捷贪污案皆在特侦组手中,必须尽早及时结案,不可陷台湾于不可测的“宪政”危机与风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