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6日电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教授邵宗海在6日的新加坡《联合早报》发文称,经过审慎熟虑的思考,发现李登辉还是一个“台独”的支持者;而且严格来说,他也算是另外一种“台独”理论的鼓吹者。
多年来都被称为“台独教父”的李登辉,日前在接受台湾某周刊专访时,不但否认自己是“台独教父”,而且还强调“我不是台独,也从来没有主张过台独”。
李登辉当时坚定的这么说:“我不必追求台独,因为台湾事实上已经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另外他强调:“追求台独是退步的,而且是危险的做法,因为这种做法不但把台湾降格成未独立的国家,伤害台湾的主体性。”
邵宗海在文章中写道:照上面的内容来对照“台独”思维,李登辉似乎是真的舍弃了“台独”?或者说他的“台独”思想真的转向了?但是,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显然都是否定的。基于什么基础可以对他进行如此指控,从下列三个层面的分析可以说明:
第一,李登辉其实与陈水扁一样,都是认定1949年迁台的国民党政府统治的“中华民国”仍然存在。但是,与国民党正统看法有所不一样的地方,则是李、陈两人对目前统辖的范畴认定只局限在台澎金马,所以最常见的一种说法是:“台湾是个主权独立国家,但是它的宪法名字叫中华民国”。这种说法是台湾掌权者一种无奈的承受,但另一方面也转化成对“国家认同”的塑造,希望在事实上认定与大陆已经切割。
第二,李登辉批评陈水扁与“台独”基本教义派主张的“台独”是退步而且危险的,殊不知他的建议与想法却和他批评的一方如出一辙。其实,李登辉希望通过“正名制宪”的手段,正是陈水扁希望在2007年放手一搏的手法。而“台独”基本教义派的代表性人物辜实敏也曾在报上刊登广告,赞同以“制宪”或“新宪”手段达成台湾“实质独立”,且称为“中华民国第二共和”。比起李登辉,他的手段显然更软。但二者的相同之处,就是通过“正名制宪”,使得台湾在法理上完全与大陆切割干净。
第三,台湾当权者或“台独”鼓吹者在“事实陈述”上的作为,或可解释为“法律边缘游走者”,但他们主张的“正名制宪”一旦成为事实,则与北京《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中“形成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事实”完全抵触。台北当然可以完全无视北京可能采取的“非和平方式”,但是它与国际社会所认定的“台独”或美国所认定“单方面改变现况”的观点却有冲突,这点不容其狡辩。
因此文章指出,李登辉虽说他没有主张过“台独”,但是了解“台独”定义者,则发现他的“两国论”陈述,与“正名制宪”法理追求,均是“台独”的同义词。李登辉说他不是“台独”,真的很难让人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