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3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为了及早松绑台湾大陆配偶工作权,台当局“劳委会”直接着手修订行政命令,全数删除大陆配偶依亲居留期间的工作门坎,受惠陆配人数约2.5万人。
23日下午若通过修正大陆配偶依亲居留期间工作许可办法,未来大陆配偶只要取得依亲居留身份,加上配偶符合低收入户、或身受家暴等8种条件,就可申请工作许可。
台“劳委会”表示,今天讨论通过后,只要送“行政院”核定,最快5月就可上路。
但“劳委会”相关行政授权范围只在陆配取得“依亲居留”身份期间,依亲前的“团聚期”,若要工作,必须直接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在此之前仍不得工作。
目前大陆配偶来台工作与外籍配偶有二套不同标准,外籍配偶一般结婚来台后,很快就可取得居留身份,马上就可工作,但是陆配规定则严格许多,也就是一般所谓的“六年条款”,先是结婚后,必须先有二年“团聚期”,然后再有四年的“依亲期”,最后才能取得“长期居留”身份,此时才能正式在台工作。
“劳委会”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授权,订有“大陆地区配偶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期间工作许可及管理办法”,其中针对前述4年的“依亲期”期间,规定必须符合8种对象,才可以在台工作,包括在台配偶属于低收入户、年满65岁以上老人、身心障碍者、患有重病,或是家有未成年子女、遭受家庭暴力等,目前依此条件取得工作的大陆配偶约2.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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