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0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一个来台湾半年的大陆配偶在网上发文抱怨说,老公为她买了间房子,才一百五十平米不到,还要她每月自付一千五百元人民币的贷款。“想到自己远从千里嫁到台湾,就为了这房子,还要自己付贷款,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这张帖子激起了许多大陆配偶的不满,尤其对“从千里外嫁到台湾,就为了这房子”这句话。 不过,多数人还是温和地劝告她:“如果为了爱这个人而嫁他,你会比较快乐哦!”
如果不去看这些大陆配偶在专属论坛中的聊天,台湾一些人对陆配的印象,可能还停留在陆配争抢眷村老兵财产,或“假结婚、真卖淫”的“旧闻”里。
事实上,目前在台湾的大多数大陆配偶,从各个论坛中可发现,除了努力争取属于她(他)们的工作权、反歧视等的人权外,和其他人并没什么两样。
台当局“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就很看重这种在网络上“视察业务”的方式。她举例说,去年“陆委会”探讨放宽大陆配偶的限制性规定,其中一项放宽措施是对身份证权采阶段性调整,取消“团聚”两年的规定,将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时间从现行八年缩短为六年。
消息传出以后,就有大陆配偶在网络论坛中发出疑问,对于目前在台湾“依亲居留”及“长期居留”的大陆配偶,她们之前在台湾“团聚”的两年将如何计算?
之后,“陆委会”主动在网络论坛发现问题,因此在正式公布修改办法时强调,陆配先前已度过的两年“团聚”,未来将可纳入计算。也就是说,所有尚未取得身份证的陆配,都可节省两年的等待时间。
此外,赖幸媛还说,她曾在网络上读到一位陆配的心情日记。当事人已有工作权了,但还没拿到台湾身份证。
她每次寄出履历表找工作时,都会注明来自大陆,因为她知道有些厂家不喜欢雇用没有台湾身份证的职员。但即使这样,有厂家面试时,才发现她来自大陆,因而决定不雇用。这故事让赖了解,身份证对陆配工作权的意义。
除了透过网络了解陆配苦衷、与陆配沟通意见之外,网络也成为陆配婚配形成的原因之一。居住桃园的陆配王小姐就说,不少陆配就是透过网络认识、进而相恋结婚的。
网名“小燕子”的陆配现身说法指出,她的婚姻,应该感谢网络。一九九九年一个晚上,在无聊点进聊天室时,一个大她十岁的台湾男生出现。由于两人都是同样在寂寞里长大的人,因此开始天南地北、从古到今聊天,谈着谈着两人谈出了爱情。
想当然尔,她们的婚姻之路经历许多困难,有来自台湾的政策限制,来自双方家长的反对,更有来自海峡两岸的文化隔阂,但她们一一克服了。现在,“小燕子”满足地说:“这几年,他一直牵着我的手过马路,以后纵使险山恶水,只要有爱,我们会一直牵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