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配偶盼台当局放宽亲属来台探亲限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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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陆配偶盼台当局放宽亲属来台探亲限制
2009年02月19日 11: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19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嫁到高雄十三年的王女士说,“马英九团队欢迎陆客来台,但对大陆配偶亲属来台探亲却有严格限制,一旦放宽些应该对台湾有利”,王女士称,“如果女儿(与前夫所生)、女婿都能来台有多好”。

  台当局本月起对大陆配偶的父母、子女来台设籍定居放宽等待年限,但许多符合申请直系亲属来台定居的陆配,要的不是其父母或子女来定居、将来拿台湾身份证,而是准许来台探亲的对象放宽以及在台停留时间长些。

  按现行规定,陆配等待定居准许期间,十二岁以下养子女可以来台探亲,探亲时间为六个月延期六个月共计一年。十二岁以上为一个月延期一个月共计两个月。至于取得身份证(设有户籍者)的陆配父母每年最长可停留半年。

  对于新规定,五十六岁的王女士有些失望,她说,迄今她在大陆的二十六岁女儿,一年只能来台探亲两个月。“除了希望女儿能多停留些时间外,也希望女婿能同来”。

  记者问:“女婿参加旅行团来台观光不就可以了?”她说,“观光客来台必须团进团出,停留时间也受限制,又不能住家里,金钱花费大且无法享受天伦之乐”。

  王女士说,如果女儿及女婿都能来,而且停留时间久些,对台湾消费市场也会有贡献。

  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负责人钟锦明认为,符合申请父母或子女来台探亲的陆配,多半已取得台湾身份证,台放宽探亲对象限制及停留时间,只要申请的陆配当保证人就好了,一旦出事情很好追究。因此针对陆配的所谓安全考虑不符情理。

  八十一岁的马老太太目前正在台湾探亲,按规定一年只得停留三个月得延长三个月。老太太是来台探望她女儿的。她说:“为什么一次不能停留一年或八个月,大陆对台湾人没有这么多停(居)留限制啊!”

  民进党执政末期,一度将探亲停留期限减至三个月且不得延长,不少陆配说,“被无情无血无目屎的政府打入十八层地狱”。那几年,马老太太干脆不来。她说,停留时间短,一趟来回机票五千多元人民币,“那有什么意思”。如今虽然恢复停留半年,但她说,“唉!马英九太软弱,国民党重新执政,还是没好好照顾我们”。

  年事已高的老太太上次来台返乡时,因离别伤感,在桃园机场血压升至一百八,只好取消飞行在机场医院就诊,女儿持医师证明再办延期返回大陆手续。两周后情况好些上机前,她忍不住说,“规定真是折腾人”。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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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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