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5月7日电(张羽)记者7日从此间政府部门获悉,根据日前通过审议并公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要求,福建省财政将从2010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用于省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设备购置及队伍建设。
《意见》指出,福建将加大对地震预测预警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建成面向全省、服务于民众和各有关行业的地震预警系统,形成对台湾地区及我省周边地区6.5级以上大震的预警能力。
从2010年起,省财政将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补助财力特别困难县和原中央苏区县,用于开展地震异常测报落实、灾情现场调查、城乡地震科普宣传、地震应急等工作。
与此同时,福建将建成覆盖全省的地震烈度速报台网,1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并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省、市、县三级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确保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能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灾民能得到基本生活安置。
此外,福建还将加大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力度,逐步消除抗震设防达不到要求、结构抗震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5年内完成闽东南石结构房屋的拆迁重建或加固改造工作,提升城乡建筑工程抗震防灾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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