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裸共眠不算通奸” 台法官如此判决外遇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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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裸共眠不算通奸” 台法官如此判决外遇案
2010年04月28日 19: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赤裸同枕共眠不算“捉奸在床”?台中市一名男子怀疑自己“戴绿帽”,于是求助私家侦探跟踪其妻。而私家侦探不负所托发现目标,最终破门而入,当场拍得这名妇人正全裸与外遇同枕共眠的“罪证”。但有关证据呈上法庭后,法官却认为私家侦探是“非法取证”,又无法证明两人有性行为,因此判被告无罪。

  私家侦探破门摄裸照

  家住台中的王姓男子怀疑姓李的妻子有外遇,李女是在2007年底与一名男同事参加公司宴会后,一同返回男同事住处,王姓男子雇用的私家侦探一路尾随,在未通知警方下直接破门而入,拍到2人同躺在床上,其中李女一丝不挂,男方仅穿内裤。

  但法官判决指出,控方雇用私家侦探拍下的通奸证据,是违法取得,不具证据能力,而李女当晚虽在吕家裸睡,纵有深夜相拥、依偎而眠,甚至二人有抚摸等行为,但也缺乏证据证明二人有性行为,最后判决李女无罪。(彭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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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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