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商签ECFA对两岸皆具正面效益 望共同推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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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商签ECFA对两岸皆具正面效益 望共同推动
2010年01月20日 15: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日电 (记者 翁阳)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二十日在此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两岸研究机构共同研究的结论表明,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对两岸经济发展均有正面效益,希望两岸共同推动商签进程。

  今天,两岸研究机构分别发布了有关“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研究的共同结论与建议。姚坚说,虽然两岸使用的模型和方法有所不同,但所获结论指向一致,相互印证了研究结论的可信度,这为双方推动ECFA提供了理论基础。

  据知,两岸研究机构已就ECFA进行了共同研究和三次非正式沟通。姚坚表示,希望两岸共推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商签进程,尽早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和经济往来机制化,逐步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促进两岸经济共同发展。

  中国商务部高层年初曾表示,积极推动ECFA商签是今年中国商务工作的一项重点,前期准备已经就绪。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十八日在公开场合再次强调ECFA对于台湾的重要性,表示今年会积极推动。岛内亦传出消息,两岸ECFA首次协商可能于近期在北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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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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