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警政部门五年前执行落实两性平权的女警政策,规定通过警察特考的男女警察,一律分发外勤工作。不过警政部门普查发现有部分单位巧立名目为“娇兵”安插内勤闲缺,已要求一律归建,再有“特权女警”存在,将处分局长等单位主官。
台警政部门决定整顿女警人事问题,主要是警界长期以来女警人数比例偏低,在妇权等团体不断要求下,警政部门2004年提出逐年增加女警招收人数的新政策,同时强调要严格落实男女平权,规定男女警一样担服外勤危险工作,就是重要措施。
政策执行后岛内女警人数快速成长,统计目前全台总女警人数3090人中,适用新政策的2004年到2007年毕、结业女警就占990人。依规定近千名女警新兵,都要派到外勤单位,与男警一样担服巡逻、值班、深夜勤、取缔酒驾等外勤工作,不得有例外。
台警政部门表示,政策落不落实攸关女警是否可免除长期以来的“花瓶”角色,也决定警界可否扭正“重男轻女”的批评。不过,实施以来,警界仍传闻有特权女警存在,有部分单位因民代、长官施压,巧立名目让女警调内勤,或占外勤缺但借调内勤。
台“警政署长”王卓钧最近在主管会报公开重申,要求各警察机关落实女警政策,不得有特例。
日前台警政部门再发通报,要求各警察机关落实女警政策,有不符规定的女警人事一律归建,督察室近期将赴各警局抽查、探访,如有不符规定者议处主官管。
谁说是花瓶?
“名模女警”吴育臻是女警外勤政策的指标人物,去年分发到保二保护智慧财产权大队,和男警一样查案、值班。她说,很喜欢这份工作,对一度被传出找特权调内勤,她“非常困扰”。
虽是名模出身,但她“做什么像什么”。在警专受训期间,曾陪前“署长”侯友宜跑十公里马拉松,腿负伤仍咬牙花了1小时10分钟跑完全程,并不是花瓶。
“查某人也做管区?”基隆市延平街派出所女警黄琼荭是铭传大学中文系毕业,30岁未婚的她是所里唯一的女警,同事都叫她“小红”。她曾逆向骑车抓到通缉犯;假扮被诈骗老人的女儿与歹徒周旋,“穿上制服,让我更勇敢。”
不过,外勤女警难免会影响家庭生活。高雄市妇幼队吴姓女小队长说,和丈夫经常一星期见不到一、两次面。曾有念警校时是同学羡慕的情侣、夫妻档警察,后来闹得离婚收场。
丈夫是刑事侦查员的李姓女警说,担任外勤每月有1.7万元超勤津贴,因丈夫经常有深夜勤,她只好想尽办法调内勤,接送小孩照顾家庭。
3月初刚调内勤的台中市女警刘幸芳说,在外勤3年,因为怀孕骑摩托车巡逻不便,请调内勤,生产后即归建外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