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吴淑珍睽违法庭两年多后10日下午在儿子陈致中陪同下准时出庭应讯。扁家四大弊案,吴淑珍“技术性认罪”,坦承机要费案搜集发票涉嫌伪造文书、否认侵占和诈领机要费,坦承龙潭案收2亿元献金、南港展览馆案收220万美金和洗钱海外。
检察官当庭论告时,则以扁案纵使动用司法互助,也未能完全掌握相关款项,以吴淑珍犯罪后态度不佳,建请法院对她从重量刑。
吴淑珍在法庭中,对于扁家四大案犯罪事实“有问必答”,其中龙潭购地案收到2亿元部分,当庭“爆料”指不知道台泥董事长辜成允为什么要给钱。
吴淑珍强调不认识辜成允,前述内容是蔡铭哲告诉她的。吴淑珍说只有收到2亿元献金,钱是她叫蔡铭哲要辜成允直接汇到美国。
吴淑珍还说,陈水扁是认识辜振甫,她不认识辜成允,当时就在想为什么辜成允要在选举时给钱?是蔡铭哲说辜成允一直被“另一边的辜家”欺负,要在选举时捐2亿元加强关系。
南港展馆案部分,至于有没有泄漏评审委员名单,时间很久,她记忆不是很清楚。因为怕陈水扁知道郭铨庆说要给钱,她说,“我怕‘总统’知道,就叫他把钱直接汇到吴景茂的账户,但是只汇款220万美金。”吴淑珍强调,当中有50几万的差额,希望审判长能查明,“我是实话实说”。
扁家海外洗钱一案,吴淑珍坦承,龙潭案、南港展览馆案,是有把钱直接汇到吴景茂的海外账户,但机要费的钱绝对没有汇出去。
机要费案部分,吴淑珍说起诉书附表载明,指称她做为自己和儿子、媳妇、女儿、女婿日常私人开销部分,记载多又杂,因为时间久,已经记不得了。
至于被诉侵占5637万多元机要费中机密费部分,吴淑珍说钱是有给她,“我不是会计,没有记帐习惯,确实金额是否如此,我不知道,尊重司法调查。”
诈领机要费非机密费部分的600多万元犒赏金,吴淑珍承认拿到钱,但不知道他们是用什么方式给她。
被诉搜集发票诈领2740万多元机要费,吴淑珍直接坦承,说是在2002、2003年后,马永成要陈镇慧告诉她,费用不能拨充,要用收据核销后,陈镇慧有记帐的习惯,她是出纳,记的帐目应该没有错。
吴淑珍强调,她确实拿到机要费的钱,但没有据为私有,她的角色很简单,就是负责搜集发票,“他们拿到钱就拿给我,我就拿发票给‘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