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规出漏洞:吸食三级毒品无罪 抽烟重罚
2008年11月20日 11: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1月20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新修订的“烟害防制法”即将上路,在室内场所吸烟可处两千(新台币,下同)以上、万元以下罚金,反观“毒品防制法”却漏洞百出,吸毒者吸食三级毒品K他命竟无法可罚,形成“拉K无罪、抽烟重罚”的荒谬情节。
台湾警方查获吸食、持有三级毒品K他命及四级毒品一粒眠嫌犯,因“毒品危害防治条例”未明文规定三、四级毒品刑责,警方过去多援引“社维法”将“毒虫”裁罚,但法院已通令不准再用,偏偏防堵漏洞的“毒品危害防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仍卡在“立法院”,形成法律空窗期。
台当局“行政院”10月30日通过“烟害防制法”修正案,待立法机构审查后,明年1月11日将全面上路。新规定包括烟品健康福利捐由现行每包10元(新台币,下同)调高为20元,全面禁烟场所扩及高中职以下学校、医疗机构,机关与三人以上办公室也禁烟。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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