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5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反贪倒扁总指挥施明德前妻陈丽珠24日发表回忆录《台湾查某人的纯情曲》,披露当年怀孕被施明德要求堕胎、一次次探视却只被当成泄欲工具,及施明德写给她的四十二封信件。
施明德办公室当天立即发出声明,指施明德从未授权任何人出版其私人信函,施明德写给他人的信函,信件物权所有权为收信者,但著作权仍属施。
旧情不再
对此,律师庄秀铭表示,信件不是著作权,而是意思表达,当信件寄出到收信者手中,所有权就属于收信人,施明德若提告不会成立。律师李凤翱也说,一般信件只要寄给谁,所有权就给谁。施明德的二女儿施佩君说,已跟律师确认,信件所有权属陈丽珠,可以引用,“要告就告!”
两前妻就像“原子弹”
施明德前妻艾琳达也到场致意。她引述李敖“前妻是最可怕的动物”一语幽默地说:“我们两个前妻在这里,就像原子弹一样的爆发力。”
对前妻及女儿出书攻击,施明德质疑,当年坐牢时,前妻就与他人生子,他没出狱就签字离婚,现在质疑他抛妻弃女,社会有公理吗?施明德感慨又难过,指前妻、女儿,“三不五时(指时不时)就威胁我!”就是要跟他要钱。
《台湾查某人的纯情曲》收录施明德写给陈丽珠的手稿信件四十二封。今年六十四岁的陈丽珠说,数十年来一直保守着施明德的许多秘密,但近年看到施明德对女儿无情与自己受冤屈,决心说出真相。
书中提到,一九五八年七月陈丽珠十四岁初见施明德,次年二月,两人第一次发生关系。陈丽珠自述在施明德因“美丽岛事件”入狱之后,有一次去探监,“发现有很多党外女同志全都拿着他的亲笔函赶去探监。”一九五九年十一月,陈丽珠告诉施已怀孕两个月,“以为他会非常高兴,然而他却非常生气地要我把孩子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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