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启芳控告翁重钧诽谤罪案侦结 判获不起诉处分
2008年06月13日 15: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6月13日电 嘉义县前“立委”蔡启芳于“立委”竞选期间先后提出三次控告对手、现任“立委”翁重钧散布不实文宣,涉及诽谤等罪。嘉义“地检署”侦结,依文宣并非完全虚构,应可受公评且“立委”应以较高道德标准检视,文宣内容尚在言论自由保障范筹内,因此,最后予以不起诉处分。
据“中央社”报道,今天发布的不起诉书指出,被告翁重钧意图使对手不当选,分别于以“蔡启芳吸毒、三十年前杀死人找人顶罪”、“裱委员在新港奉天宫跳芭蕾舞天鹅湖”、“有心人,传好了,1.5亿元,今晚10时,全面买到天亮”等广告文宣,透过报纸夹报,供不特定人士阅览。
蔡启芳认为翁重钧此举,已损害自身的名誉,因此提出违反“选罢法”传播不实文宣及诽谤的告诉。
检视三份文宣并未将告诉人蔡启芳与吸毒两字同时放在一起,也无书写告诉人于三十年前杀死人的字眼,且未注明告诉人就是文宣中的有心人,另外,告诉人均曾因相关事件,为报章杂志所报道,被告引述报道制作漫画文宣,而批评候选人的道德操守,并非完全出于虚构,应属可受公评的事。
检方认为候选人具有决定法律政策的权力,自应以较高的道德标准检视,被告文宣文字或有耸动不当的地方,让人产生不快,但尚在言论自由保障的范筹内。
因此,并无其它积极证据,可以证明被告有违反“选罢法”及诽谤罪嫌,最后检方均予以不起诉处分。
【编辑:吉翔】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
每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