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五月十一日电 题:子从母姓的困难
中新社记者 刘舒凌 陈立宇
今天是西方传统中的母亲节,台湾处处都在提醒人们要铭记、感谢母亲养育之恩。电信公司为外籍配偶提供免费越洋电话服务,基隆便利店为贫困家庭儿童募集母亲节蛋糕,高雄上千人在广场为母亲献上爱的拥抱。
台北与高雄两个以“妇女新知”命名的团体则在此间提出一个让人感到陌生的议题:从母姓。她们说,“从母姓”是妇女的平等权,尤其是单亲家庭的母亲和孩子的权益,她们应享有根据意愿更改姓氏的权利。
去年五月,台湾“民法”“亲属编”刚做修订:子女姓氏由父母书面约定、不再以“从父姓”为原则。
但实际操作中,人们发现来自社会、家族的压力巨大。
在妇女团体举办的“从母姓征文”。一对从事环保、妇女运动的年轻夫妇描绘遇到的困难,当他们提出孩子“从母姓”,爷爷奶奶担心了,别人会不会以“入赘”看待儿子,“那样很没面子”;外公外婆也害怕,女儿会不会被讲闲话“不是好媳妇”。
压力让人畏惧。思想前卫的夫妇二人找到了妥协的办法,在台北使用“妈妈的姓加上单名”,到高雄老家,暂时“加上爸爸的姓”变成三个字,让爷爷奶奶对亲人有交代。
十一日,两个妇女团体还发布了一组调查数据,在台北与高雄两地医院,近六成的准爸妈赞成新规;但六成二的受访者表示不会让小孩“从母姓”。“内政部”的资料则显示,自去年五月至今年二月,台湾申请出生登记者十八万六千多件,其中仅两千四百多件选择“约定从母姓”。
妇女团体的负责人、台大社会系助理教授范云分析这种情形,“从父姓”在台湾仍是家族传递的象征,要挑战它,社会习惯反弹的力量相当强大。
近年,台湾妇女团体推动“性骚扰防治法”在内的多部女权法令的立法或修订。争取女权多年的执业律师尤美女说,唯独争取“从母姓”权利一度举步维艰,“被拖了好久”。
过去,台湾“民法”对“从母姓”的规定,是必须同时符合“丈夫同意”、“母无兄弟”两个门槛。
二00一年开始,现任公共电视台总经理的冯贤贤女士为让孩子随自己的姓氏,在妇女团体陪同下开始挑战社会习惯。她先向户政单位递交申请,因不符“母无兄弟”一条被驳回;然后上诉至“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将其转至“大法官会议”解释,但结果迟迟不来,无奈之下通过其他途径完成姓氏的更换。
到二00七年,“民法”修正案终在“立法院”进行审议,但遭受男性“立委”以“混乱血缘”等理由强烈反对;经过妥协,子女姓氏条文改为父母双方平等协商为主,而单亲母亲的改姓需求仍面临繁琐漫长的诉讼程序。
二00八年母亲节,两个妇女团体声张母亲的权利时这么说:“姓氏代表着对于家庭与父母的认同,不应是父亲理所当然的特权,随着家庭组成日趋多元的今天,姓氏也应当可以有多元的选择,而不应被传统的父系中心主义所支配”。
一群单亲妈妈今天也发表声明,希望在切割不堪回首的婚姻后,让难堪的姓氏如影随行的日子赶快过去。
为了不让争取“从母姓”的母亲不被社会视为“麻烦的制造者”,尤美女等活跃分子表示,改变现况的关键,除了争取继续“修法”,惟有鼓励勇敢的个案不断出现,让社会逐渐来适应或接受母亲的这项新权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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