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全部门被指未依规定解密机密档案
2008年02月14日 11: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2月1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当局安全部门前官员萧台福被控出书泄密,但起诉后却爆发案外案。萧台福称,台“国安局”保管的机密档案中,估计有50万卷未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机密等级重新编定,依法全都应该解密,其中可能包括相当数量的台湾内部政情、社经调查情资;一旦被迫解密,势必引发极大风暴。
对此,台“国安局”昨天回应表示,对所有问题诚实面对,尊重司法,并会以此案例做为内部教育检讨的依据。但对萧台福的指控是否属实,以及未来会不会开放档案等问题,相关人士都不愿说明。
据悉,这起事件是起于萧台福侦查庭上,当检方引用台“国安局”提供的机密公文指控萧台福泄密时,萧台福及其律师发现,公文核定机密的时间是2005年10月,但根据相关规定,从2003年10月1日起公文应重新核定机密,“届满二年尚未重新核定者,自届满之日起,视为解除机密。”
报道称,依岛内有关规定,解密的档案应该缴交台“国家档案管理局”,或者由本机关保管,保管机关应该编成清册,供外界查阅,不得拒绝民众调阅申请;而“国安局”会不会依规定交出或解密,值得观察。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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