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2日电 台湾一名杀人犯陈金木38年前逃狱成功,因始终未被通缉,他撑过法律追诉时效,却因此至今没有身份。最近他要求检方出证明书让他恢复身份,检方却以他无法证实自己是当年陈金木,回函拒绝。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61岁的陈金木说,当年他在嘉义车站争夺地盘,持刀将对方杀成一死两重伤,被法院重判无期徒刑;他觉得判得太重,1969年买通狱卒与另两名狱友一起越狱,那年他23岁。
他表示,当时台湾在戒严,后来他发现他们三个重刑犯越狱成功,狱方觉得丢脸,竟隐瞒没有通报,司法单位因此未发布通缉;但“陈金木”随着他的越狱,从这个世界“人间蒸发”。
陈金木说,因没身份的只能打零工过活,还得逃避警方突击检查,没银行户头,虽与许姓女子相爱十年,却无法组成家庭。两年前他感到年迈体衰,算算法律追诉时效已过,想要恢复身份,领身份证来办健保卡,以减轻医疗负担。
他打探得知只要向司法机关取得身份证明文件,证实自己就是当年逃狱的陈金木。今年九月他透过“立委”向台“法务部”陈情。此案在司法机关转了三个月,他还应台南检方通知南下说明;但检察官只告诉他相关监狱、看守所没“陈金木”的资料,而他也无法证明是当年越狱的陈金木,劝他“就当自己已在刑场上被枪决,世上早没陈金木。”
陈金木昨天说,他还有兄弟姐妹在世,可以验DNA比对,确认他的身份,但检方却以没这个必要回绝;前些日子他收到检方回函,以他无法证实自己就是陈金木,且已无数据可左证为由,拒绝给他服刑期满或时效完成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