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7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7日)审理鸿海集团负责人郭台铭遭媒体恐吓案,郭台铭在庭讯结束后表示,相信司法会保护每一个人,并希望媒体在报道之前要尽量查证,多关注人性光明面。
据“中央社”报道,前壹周刊记者臧家宜与男友黄尚平,06年涉嫌以出书揭露“鸿海集团逃漏税事件一百万美元”一事,向郭台铭恐吓取财新台币三千两百万元。台北“地检署”今年2月间侦查终结,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将臧家宜、黄尚平及要求分红的前时报周刊总编辑杨人凯等三人起诉。
经过两个多小时庭讯,郭台铭步出法庭时说,花了一个上午出庭没有在公司“拼经济”,“愧对公司股东”。他表示,司法会保护每一个人,包括像他这样守法的纳税人,随身不带保镳,就是因为相信司法。他希望媒体在报道时尽量求证,多关注社会正义面、人性光明面,才不会“坏事传千里、好事不出门”。
郭台铭说,往后除非有特别状况,否则不会再出庭,一切交由律师代为处理。
郭台铭出庭作证时指控,臧家宜未经查证就做出有损他名誉的不实报道,还趁他家人病重时勒索钱财。并表明,替他居中协调的中间人都是清白的,并没有共同设陷骗他的事实。
据悉,庭讯一开始被告三人均否认犯罪。随后郭台铭以证人身分回答被告辩护律师的问题。他认为,臧家宜利用记者身分,以威胁姿态逼他接受访问还偷偷进行录音,并提出许多不实报道要“入人于罪”。
审判长询问郭台铭,是否有可能被居中协调金额的杨人凯、同学王冠亚两人所骗?郭台铭表示,他相信杨人凯是为了要把事情摆平,而王冠亚只是个性较鲁莽,易上当,但不会陷害他,相信两人都是清白的。
郭台铭指出,3000多万的勒索金额对他而言不是难题,但他担心臧、黄两人拿到钱后又去出书,若不报案则公义无存。他并对检方以恐吓取财“未遂”罪名起诉表示不满,质疑是否一定要等到对方拿到钱后才算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