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1日电 2年前,一名当时才16岁的蒋姓男子在台大打工时,为了赶流浪狗,误闯建筑物里面的高压电区,结果被电到起火。虽捡回一条命,但他身上留下长长的疤痕,连排汗功能都几乎丧失。不满台大未善尽告示之责,他申请赔偿840万新台币。法官判定台大疏失,不过只需赔医药费等114万新台币。
据台湾TVBS报道,脱去上衣的背部留下的疤痕虽然明显,但对蒋某来说,这些却是经过腿部的自体植皮后,这2年来最好的情况;看看意外当时的照片,全身28%的灼伤全集中在背部,又红又肿的疤痕全都纠结在这一起,严重的伤势可以想见的是,被1万1千伏特的高压电击有多恐怖。
蒋某说:“当时门是开着的,而且这里左边的一扇门,那个时候没有做起来,那个门没有做起来,就只有一个门框而已。”记者问:“所以你就走进去是不是?”蒋某说:“我那个时候只是想赶狗而已。”
2005年1月,当时才16岁就读高职的蒋某在台大打工,负责维修废弃的自行车。有一天他为了驱逐流浪狗,不经意走近高压电区,突然就上半身着火昏迷。但让蒋某不满的是,台大根本没有“高压电”的标示,而且门也没上锁。
因此他向台大请求赔偿840万新台币。法院审理后判定,台大只挂着“请勿开启”的标示确有疏失,判赔114万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