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5日电 14岁的“小丽”身材婀娜,看起来就像20多岁的妙龄女郎,骗过不少职场老手到酒店上班;她曾是台北的“酒国名花”,被查获后安置到台中家扶中心,一个多月前又逃跑去当槟榔西施,警方循线带回移送少年法庭审理。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家住台北县、穿着暴露的小丽,这个月才满14岁,但身材玲珑有致,还涂上水蓝色眼影及亮光粉,被查缉后与警方有说有笑,显然是见过世面,让警方相当好奇。
据小丽说,她曾在台北的三百畅饮酒店(俗称“喇叭店”)上班,只在店内用“手”替客人服务,不出场性交易,曾有一天为20名以上客人手淫,每次收费1000元(新台币,下同),因此一个月大约有近20万元收入,大都花在装扮及购买名牌。
小丽和母亲同住,但母亲也在特种行业的卡拉OK店上班,经常喝得醉醺醺回家。她无聊时就上交友网站,在朋友的怂恿及介绍下,才到酒店上班。警方查出小丽将自己的沙龙照贴在网页上,经询问其网友,才知小丽也曾上网援交,每次代价从6000元到5万元不等。警方说,小丽暑假在色情酒店上班,被警方查获,经移送少年法庭审理,法官为杜绝小丽与损友再连络,乃将小丽安置到台中家扶中心。
小丽到家扶中心后,由于表现不错,生活正常也未发现她再与以前的朋友连络,因此就安排她到台中市某中学就读,不料才上学第三天,小丽就连络友人把她接走,当时曾有同学劝她不要逃跑,但小丽仍不为所动。
台中市警方经过多日的追查,查出小丽在中和市一处槟榔摊上班,前天会同台北县警方到槟榔摊查缉,带回穿着三点式泳装的小丽调查,讯后依通缉协寻对象移送板桥法院少年法庭审理。
据了解,法院欲再将小丽送回台中家扶中心,但家扶中心认为小丽已无法再接受正常辅导,所以拒绝法院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