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6日电 台湾《时报周刊》陈姓记者今年3月报道鸿海集团负责人郭台铭赠金1亿元给女星刘嘉玲,遭郭提起自诉诽谤。法院今天审理,传唤透露消息给记者的张姓女子出庭作证。由于庭讯中被告委任律师出示采访录音译文,法官裁定勘验录音光盘后,再继续诘问证人程序。
据“中央社”报道,这件诽谤自诉案,张女在庭讯中接受被告律师诘问时表示,虽然认识撰稿的周刊陈姓记者,对方曾向她调度资金,但她并不认识郭台铭,也从未替郭买卖股票,怎可能跟记者说“郭赠金给女星”。
至于今天庭讯中,被告委任律师临时庭呈张女接受陈某采访时的电话录音译文。对此张女提及她与陈姓记者,以及民进党籍王姓“立委”三人之间的恩怨,强调整起事件是有计划的阴谋,而电话录音对话则是事后剪辑。
由于被告委任律师表示,今天提示的录音译文只是其中一部分;而自诉人委任律师罗秉成也认为应先勘验录音光盘真伪,避免诘问误导证人。因此法官裁定将择期勘验录音光盘后,再继续双方律师诘问证人程序,至于录音对话是否经剪接,以及是否为证人本人,也可经声纹进一步鉴定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