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8日电 台北市年轻男子余冠纬、董坤叡、郑开元去年9月间带着8万元伪钞,一路从台北南下嘉义游玩,在嘉义被警查获,案经嘉义“地检署”依行使伪造货币起诉,嘉义“地方法院”近期审结,考虑3名被告均20余岁年轻人且具悔意,均宣告缓刑。
据“中央社”报道,判决书指出,余冠纬(24岁)于去年9月间在台北市内湖区拾获疑似他人丢弃的千元面额的伪钞80张,便与友人董坤叡(25岁)、郑开元(24岁),一路开车从台北南下台中、嘉义等地游玩,途中并多次使用伪钞购买少量物品,以便换真钞。
三名被告沿途多次消费得逞,如店家察觉千元大钞有异,被告则会借故离开,去年9月14日,三名被告来到嘉义县大林镇游玩准备以同样手法换真钞,店家发现有异,便私下记下被告所驾乘的汽车车号并报警处理,警方循线查获,在车内查扣56张的千元面额伪钞。
案经嘉义“地检署”依行使伪造货币起诉,嘉义“地方法院”近期审结,审酌被告余冠纬在偶然的机会下拾获伪钞,并非故意购入或取得,与其它两名被告一时兴起贪念而行使,且均年仅20余岁的年轻人,犯后深具悔意。
因此,被告余冠纬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四年;被告董坤叡、郑开元各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减刑为九个月徒刑,均缓刑三年,以启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