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5日电 岛内曾被称为“排毒教父”的林光常,四年前掀起养生饮食风潮,但有癌症患者听信他“只要吃我的排毒餐,不必化疗”的说法,致延误治疗,病情恶化。检方4日起诉林光常,求刑七年。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林光常宣称自己是医师、教授,向岛内民众推广他的“排毒餐”、“地瓜餐”、“喝好水”、“备长炭”、“瀑布负离子”等声称有疗效的食品,在海内外的知名度颇高。
上述案件是一名乳癌患者向检察官提出。该患者指控,当时看到林光常的《无毒一身轻》著作,“彷佛看到一盏明灯”,决定不听医师的治疗意见,花了20多万元新台币买林光常的产品,并拍摄见证广告,上电视推广排毒疗法;未料两年多后再检查,癌细胞已恶化。
检方指出,林光常明知所贩卖的产品不具有“治疗癌症”及“排毒”等效果,也未经卫生部门核准或安全认证。林光常在书籍、广告或有声书中宣称,“血癌不可做化疗、放疗,不然会误诊”、“在大陆地区做过临床实验”、“在医院开过门诊”、“曾以喝胡萝卜汁方式,治疗癌症病患成功案例”,使不知情的大众陷入错误而购买。
检方认为,林光常利用患者亟欲治愈癌症的心理,施用诈术鼓吹被害人购买产品,并要求放弃正当医疗行为,导致病情恶化延误治疗时机,恶性重大,因此求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