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1日电 台湾南回铁路火车出轨案被告李泰安21日被移审台“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高雄“高分院”将于当日内开庭审理。
据“中央社”报道,李泰安因涉及“南回案”于2006年6月2日被羁押在屏东看守所迄今,经屏东“地检署”起诉并请求判处其死刑。屏东“地方法院”5月一审宣判依共同杀人、公共危险及诈欺未遂等罪判处李泰安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对此,李泰安委任律师提出上诉,主要包括三项争议点:一是南回铁路铁轨并非李泰安破坏,证人证词只是传闻法则,尚不具证据能力;二是陈红琛夫妻两人确实在第五车厢;第三是关于陈红琛死亡的医院鉴定报告尚不具鉴定能力。
据悉,同案另一被告黄福来已放弃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