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3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县资深警员调查研究发现,人蛇集团为应付岛内色情业者,人蛇之间经常会“南货北调”或“北货南调”,保持越南女子新鲜感以吸引寻芳客;并归纳出越南女子在台卖淫的五大类型:
一、双方合意假结婚型:越南女子以假结婚名义赴台“捞金”,目的是短期内快速赚钱,因此,她们入境后被人蛇集团中介给色情业者,从事卖淫。这类是最大宗。
二、被拐骗嫁到台湾型:人蛇集团在台找好假老公,并到越南办理结婚登记、婚宴及入洞房,让越南女子误以为真结婚,待入境台湾,在机场即被人蛇集团扣留护照、控制自由,胁迫卖淫。此外,也有越南女子自知假结婚,知道来台要工作赚钱,但不知是从事色情工作。
三、逃逸女外劳遭拐骗型:如越南女子阿丽,趁外劳假日聚会时,物色颇具姿色越南女子,刻意攀套交情,直到拿到对方行动电话之后,再邀约外出并软禁,转卖给台湾应召站费。
四、积欠赌债卖淫偿还型:越南女子入台后喜好跟会、玩扑克牌赌博,好赌程度不输台湾人。但越南女子聚赌后,输钱没钱翻本,遂向他人借贷,无力偿还时被越南友人怂恿,跑单帮卖淫偿债。
五、自行外卖型:越南女子入台帮佣,平时到所在地男外劳聚集处所,与人闲聊,互留行动电话号码,利用假日空档联系有性需求的男外劳,随即驱车交易,一般对价约新台币五百至一千元。另外还有一种所谓“短节”,即到工地自我推销,约一千至一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