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0日电 在台湾,一般在监狱的受刑人自成一个小社会,也有等级之分,性侵犯则被归类为最下等,最被人瞧不起。
据东森新闻报道,一群受刑人发狂似的朝另一名受刑人穷追猛打,到底是犯了什么滔天大罪?电影的情节或许夸张了点,但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发生。尤其是对幼童下手的性侵犯,在狱中绝对逃不过狱友制裁。2003年新竹一名郑姓男子,因为性侵自己的两个女儿入监服刑,事后遭同房的另三名狱友虐待。
报道称,性侵犯在狱中被虐待心情受到刺激与压抑,出狱后变本加厉,这也导致再犯率不断增高。因此针对这类性侵犯,台法务部门也强制他们戴上所谓的电子追踪器,严密监控他们在外的一举一动。只是管得了他们的行动,却未必能制止他们犯罪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