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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澳海巡队查获渔民滥捕保育类海豚数量上万公斤

2006年08月03日 10:17

  中新网8月3日电 “海巡署”苏澳海巡队2日在宜兰南方澳渔港查获当地籍渔船“新同泉68号”涉嫌捕捉国际保育类海豚,涉捕数量超过1万公斤以上。

  据“中央社”报道,“新同泉68号”船2日上午载运一大批渔货准备在南方澳渔港卸货时引起海巡人员注意。经海巡人员前往查看时,发现有上百只海豚的头尾都被支解,并与鲨鱼肉混在一起;这些保育类海豚其中有一半是瓶鼻海豚。

  海巡人员随后立即将船长刘国清等人带回苏澳海巡队侦讯,并派员将船内其它一块块被肢解的海豚搬上岸边清点。

  刘国清表示,日前出海前往日本北海道附近的公海捕捉鲨鱼时,这些海豚自己入网中钩死亡,为避免放流浪费才将它们捞上船,准备以后充当渔饵使用。苏澳海巡队表示,经侦查这些海豚身上都有被标枪刺伤的痕迹,初步认为刘国清的供词不足采信,全案依“野生动物保育法”将相关涉案人员移送检方进一步侦讯。

  这起案件也是近年来苏澳地区查获最大宗的违法海豚捕捞案,由于数量庞大,海巡人员直到晚间10时左右仍在清点搬运中。

  “海巡署”表示,依“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非法猎捕、宰杀保育类海豚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并科新台币20万到100万的罚金,呼吁渔民不要以身试法。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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