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放宽大陆人士来台限制 企业可邀访人次增4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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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放宽大陆人士来台限制 企业可邀访人次增4倍
2009年05月05日 16: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5日电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当局“行政院”将大幅松绑大陆商务人士来台限制,停留期间将由14天放宽为1个月;企业可邀请大陆商务人士来台的人次增为4倍,营业额3000万以上企业一年可邀请数由50人次放宽为200人次。

  官员表示,大陆商务人士来台从事商务活动,停留的期间放宽为一个月。营业额3000万元以下企业每年邀请大陆商务人士来访人次由15放宽为45;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企业由50放宽为200。

  企业邀请大陆商务人士来台作业程序也将简化,申请流程从目前的1个月缩短为2周内核批。

  另外,未来不论商务人士、专业人士来台,将依实际申请来台天数,再增加5天停留期间,但商务人士不能超过1个月上限。

  同时商务人士入出境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将由目前的2个月延长为3个月,商务、专业人士并发给正本,来台的大陆人士不必再跑到香港换发正本。

  而不论是邀请大陆人士来台从事商务活动或者专业活动,邀请单位法人就可以担任保证人,不再限只有邀请单位负责人、业务主管可以担任保证人。

  不过,大陆商务人士来台,如果是从事商务研习或验货、售后服务、技术指导等履约活动者,其停留期间仍维持目前不得逾3个月的规定。得随同大陆商务人士来台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也由目前的一人放宽为二人,配偶、子女或父母可以一同前来。至于专业人士来台部分,除已开放的19类之外,增加大陆地区优秀专业技术人士一类。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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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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