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30日电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大陆境内合格机构投资人(QDII)来台投资终于上路。台当局“金管会”29日发布相关投资办法,单一陆资投资上市柜公司,最多可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的10%,至于陆资投资金融业部分,将另订限额。下周一起,陆资就可来台开户。
“金管会”表示,这项办法发布后,陆资就可投资岛内资本市场及从事期货交易,将可循序导入大陆资金,增加台湾市场动能,并有助于上市柜公司吸引大陆优秀员工,提供海外企业来台上市上柜的诱因。
“金管会”官员表示,这项“大陆地区投资人来台从事证券投资及期货交易管理办法”,将在今日刊登公报,周六生效,下周QDII等陆资就可开始办理开户等事宜。
台湾尚未跟大陆证监会签订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MOU),依大陆规定,QDII来台投资上限只有资金资产规模的3%,以目前金额来看,可投资金额约74亿元,签订MOU后可提高到10%,金额约220亿元。
“金管会主委”陈冲表示,QDII来台投资不能当选董监事、不能介入经营权,“金管会”也会洽商“央行”,订定投资金额及比率限制,有人疑虑台湾企业可能被陆资买走,应不会发生。
“金管会”在昨天傍晚发布QDII来台投资办法,外界期待已久的开放QDII投资,终于上路。根据办法,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上市柜公司股票等有价证券,但不能投资兴柜股票及店头衍生性商品。
陆资QDII投资台股,主要是财务性投资,如果单次或累计投资取得上市柜公司10%以上股份,就算是直接投资,应依“经济部”所订办法申请核准。
“金管会”要求,陆资不得当选董监事、实质控制或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其表决权的行使,应由台湾地区代理人或代表人出席;必要时得要求陆资提供最终受益人相关数据,证交所也会对陆资登记时给予特殊代码,以利监控,并加强市场监视及跨市场通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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