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放宽大陆民众在台居留有关犯罪方面裁量标准——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台放宽大陆民众在台居留有关犯罪方面裁量标准
2009年02月10日 11: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相关部门9日发布新规定,今后大陆人民在台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有关犯罪方面的裁量标准放宽,只要未被警政署列入犯罪纪录,都不影响申请或延长在台居留及定居。

  规定明定,申请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依亲居留延期,无犯罪纪录者,许可其申请。申请依亲居留延期,有犯罪纪录者,不予许可;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刑确定者,不予许可,并撤销或废止其依亲居留许可。但过失犯,不在此限。

  官员表示,被判免刑、缓刑、拘役或罚金等微罪,都不会被记录,今后都不影响大陆人士在台的居留。而有犯罪纪录的有期徒刑,若是一年以下,不会被撤销居留许可,但不许延长,可以留到许可期限再离境;但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会撤销许可,所以必须立即离境。

【编辑:李娜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鍏充簬鎴戜滑銆-About us 銆- 鑱旂郴鎴戜滑銆-骞垮憡鏈嶅姟銆-渚涚ǹ鏈嶅姟銆-銆娉曞緥澹版槑銆-銆鎷涜仒淇℃伅銆-銆缃戠珯鍦板浘銆-銆鐣欒█鍙嶉

鏈綉绔欐墍鍒婅浇淇℃伅锛屼笉浠h〃涓柊绀惧拰涓柊缃戣鐐广 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讹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
鏈粡鎺堟潈绂佹杞浇銆佹憳缂栥佸鍒跺強寤虹珛闀滃儚锛岃繚鑰呭皢渚濇硶杩界┒娉曞緥璐d换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