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三十一日电 (记者 曾嘉)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三十一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截至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底,国家开发银行向七十九家台商发放贷款六十五点五亿元人民币。
杨毅在此间回答有关记者提问时说,自从国家开发银行和华夏银行与国务院台办签订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合作协议之后,两家银行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贷款的落实,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他表示,截至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底,国家开发银行已对一百一十七个台资企业贷款项目进行评审,全年完成评审承诺金额一百四十三点二亿元人民币,向七十九家台资企业发放贷款六十五点五亿元人民币。华夏银行已对六十一家台资企业进行了授信,承诺授信金额三十一点四一亿元人民币,企业实际已使用资金十七点〇五亿元人民币。
杨毅说,获得融资支持的台资企业,涵盖了大、中、小型企业,分布在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子、化工、农业、冶金、机械、纺织、建材、食品、物流等多个行业,他们根据自身的需要,获得了多种类、多币种的融资支持。
他表示,今年我们将继续推动台资企业融资贷款工作的开展,为台资企业做好服务,并创造条件进一步优化台资企业的融资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