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9日电 对于广东东莞市三名台商当选政协委员一事,台“陆委会”表示,如果这三名台商仍具有台湾居民身份,将违反所谓“两岸条例”出任大陆党政军及政治性机构职务的禁止规定,“陆委会”在了解状况后将会同相关机关予以处分。
据“中央社”报道,据了解,按台当局所谓“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它机构,不得担任经‘陆委会’会商各该主管机关公告禁止之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之职务或为其成员。”如果有违反情事,当局将可处以新台币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称,针对这起个案,要先确认这些台商是否仍具有台湾居民身份,才能后续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