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弊案再开庭 吴淑珍3日应讯法庭攻防实录(2)——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扁家弊案再开庭 吴淑珍3日应讯法庭攻防实录(2)
2009年03月03日 16: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体:↑大 ↓小

  陈致中:因为记者要出入,坐刚刚那里比较不方便。

    吴淑珍:传陈镇慧等16人对质

  法官:关于证人的顺序,应该要怎么传唤,请律师表示意见。

  律师:没有。

  法官:检察官有没有要补充的?

  检方:没有。

  法官:那我们先这样排,先从国务机要费案开始诘问,先诘问陈镇慧。第二:马永成、林德训。第三:邱琼贤、冯瑞麟。第四:蓝梅玲、梁恩赐。第五:辜仲谅。第六:叶菊兰、张俊雄。第七:辜成允、李界木。第八:蔡铭哲、郭铨庆。第九:蔡铭杰、余政宪。检辩双方有没有意见?

  检方:没有。

  律师:没有。

  法官:吴女士,对于排出的诘问顺序有没有意见?

  吴淑珍(点头):没有,但我25日要去余政宪的庭。

  法官:我们会错开,洗钱案部分预计何时就证据能力,争执点以及不争执点,什么时候可以提出补充?

  律师:2009年3月12日那天在跟法官表示,因为数据太多,有些是英文的,需要时间来消化一下。

  法官:检察官有没有意见?

  检方:没有。

  法官:大约何时可以具状?

  律师:大约3月10日左右,我们会努力。

  7箱卷证档 珍律:没拿到

  法官:另外检察官在2月19日和2月26日,补充证据方法以及补充理由书这个部分呢?

  律师:下次一并表示意见,但是2月26日的还没收到。

  法官:我翻给你看就是这一份。

  律师:确定没有收到。

  法官:你们大老远来,就留下来阅卷好了。

  律师:感谢审判长。

  法官:请教辩护人,有关机要费案非供述证据编号第12,这个部分阅卷的方式有没有意见?

  律师:已经有3箱数据了,我们有部分翻阅过,这个部分是吴淑珍已经承认拿发票报销机要费的吗?

  法官:没有,没有,这是机密费的部分,你可以请助理来核对,然后带走复印件,助理可能要多一点,一天应该对不完。

【编辑:李娜
    ----- 台湾新闻精选 -----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鍏充簬鎴戜滑銆-About us 銆- 鑱旂郴鎴戜滑銆-骞垮憡鏈嶅姟銆-渚涚ǹ鏈嶅姟銆-銆娉曞緥澹版槑銆-銆鎷涜仒淇℃伅銆-銆缃戠珯鍦板浘銆-銆鐣欒█鍙嶉

鏈綉绔欐墍鍒婅浇淇℃伅锛屼笉浠h〃涓柊绀惧拰涓柊缃戣鐐广 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讹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
鏈粡鎺堟潈绂佹杞浇銆佹憳缂栥佸鍒跺強寤虹珛闀滃儚锛岃繚鑰呭皢渚濇硶杩界┒娉曞緥璐d换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