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4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23日公布特侦组侦讯证人的光盘,由于这些证人在作证的同时,并没有预料到自己的证词会被公开,对此,检察官协会认为律师的作法有违司法正义,此风不可长。
郑文龙公布了特侦组讯问证人的光盘,到底有没有违法?检察官协会23日晚间发布声明,表示证人在作证时,并未预期作证内容会公开媒体,律师团的做法明显侵害了证人的隐私权。
对于律师为了反击特侦组,公布光盘的手法,检察官协会认为不值得鼓励,也不太正当。
另据报道,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石宜琳23日召开记者会公布扁案侦讯期间部分侦讯光盘,质疑特侦组在侦讯时选择性录像录音,扁办并提供部分经过剪接的片段内容给媒体,不过当记者以笔记型计算机将音量开至最大时,即可以在扁办所提供之所谓“有影无声”的片段中,听到声音微小的对话,并非如扁律师所言“有影无声”,只是由于部分片段音量落差太大,因此才造成“有影无声的错觉”。
据录像音专业工程人员指出,相关录像过程中若出现有影无声的情形,最有可能发生的原因,在于设备线路陈旧,若加上线材破损,就有可能因为不明原因线路接触,造成声音讯号传输时产生严重阻抗,进而使声音讯号大幅衰减,产生了“有影无声”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