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6日电 随着两岸交流日趋频繁,两岸通婚数量已达29万余对。大陆配偶既然是新台湾人,他们在台湾过得好不好,除了影响另一半,也关系小孩未来前途,问题同时牵涉多个部门。不少大陆配偶仍希望有关规定能进一步放宽。包括取得身份证年限能再缩短,以及大陆配偶父母或子女来台依亲年限及探亲停留时间能再宽松些,甚至面谈机制及申诉管道能更完善些。台湾《中国时报》为此专访在台不同出身及背景的大陆配偶以及其子女、父母,及两岸婚姻协会负责人和干部。报道则真实反映了大陆配偶在台的苦衷。
身份证——大陆配偶权益的起点
就在台湾天气乍暖还寒之际,“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日前在台北举办成立十周年聚会,吸引了近百对两岸配偶。新任“内政部入出境及移民署长”谢立功也来了,现场只有《中国时报》记者。一名大陆配偶说,“只有我们绑白布条上街游行时,人家才会注意我们的权益。”
到场致词的该会秘书长唐曙也是劳动党秘书长,他说,“如果当局不重视我们的权益,大家还要上街把心声说出来”。
台下一名大陆配偶说,“其实台湾还是歧视我们,民进党不用说了,国民党想到选举才会给些小甜头,我们只能靠自己。”
只能靠自己 被遗忘的一群
贵宾致词后,卡拉OK联欢,场面却是几家欢乐几家愁。一位刚拿到台湾身份证的中年女士说,“我已经解放了,我有身份证了,因为我有身份才能参加中和的歌唱比赛”。她在会场逢人就拿出得奖照片。
面谈官裁处 老兵求救无门
不过,有些大陆配偶家庭却把记者当包青天,要求替他们申冤,场景有如当年老兵自救团体诉苦一般。
住在土城的熊介飞是个老兵,他说,“我是最低级的军官准尉退伍,每个月领1.8万元,日子本来就不好过,现在又被面谈官找麻烦,你一定要帮我反应”。
老熊和大陆妻子游小姐年纪差距很大,或许正是这样,前次面谈时,“不知哪里得罪面谈官,竟罚我五年内不得申请依亲”。
按修法前规定,大陆地区人民为台湾地区人民配偶,得依法令申请进入台湾地区团聚二年、依亲居留四年、长期居留二年后,才可申请定居等身份证配额。
今年新法实施后,大陆配偶全部免去两年团聚时间并取消大陆配偶身份证配额。但对老熊来说,五年处罚后,加上现行的六年等待,妻子要取得身份证起码要十年以上。
“到时候我几岁了?”妻子在旁急得要说明面谈委屈,老熊说,“还是我来说吧!”他说,“为什么面谈官有那么大裁量权,我找‘内政部’等有关部门诉愿,都没有结果”,“他们也到过我家察看,怎么说我们没夫妻事实。”
问题太私密 妇女不满歧视
老熊的妻子2007年被裁定出境,现在妻子虽然来台“团聚”,但五年内不得申请“依亲”,成为夫妻间心头重石。
五十多岁的大陆配偶陈女士已取得身份证,她说,“不少姐妹诉苦说,台湾官员真是歧视人,竟然问‘你和先生怎么睡觉’?”
有着山东人个性的陈大姐说,“这事能问吗?难道要我给你表演一下,是我就跟你干上,太缺德了”。
面谈争议多 应有律师在场
面谈机制是为防假结婚真卖淫,但其中存在不少争议。“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代会长钟锦明认为,改进之道不妨在面谈时让被面谈人请律师在场。考虑多数大陆配偶家庭收入较低,可委派公家律师。
钟锦明透露,他接到一些大陆配偶消息说,曾有不肖面谈官明知被面谈者有问题,当场暗中比出手势索贿。“一旦面谈时有律师在场,大陆配偶家庭人权将更有保证。老熊的妻子或许不用受这么严格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