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律师声请延庭 辩说“并非采取拖延战术”——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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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水扁律师声请延庭 辩说“并非采取拖延战术”
2009年01月14日 22: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台北一月十四日电(记者陈立宇 路梅)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的委任律师石宜琳十四日下午到台北地方法院递状,向法官声请变更准备程序庭开庭时间。石同时称,经与陈水扁讨论,陈水扁已表示开庭时将不会行使缄默权。

  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已预定于十九至二十一日连续三天,召开审理陈水扁等被控贪污、洗钱等四案准备程序庭。将传讯包括陈水扁在内的十名被告,对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则预定农历年后再择期传讯。  

  石宜琳表示,他昨天到台北看守所与陈水扁讨论,认为四大案案情相当复杂,而“机要费案”部分还没开放阅看卷证,只有竹科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馆案、洗钱案等三案得以阅卷。

  石宜琳声称,四大案被告共有十多名,加上仍无法拿到完全卷证,虽然律师作为辩方已尽最大努力阅读卷证,但全案卷证上百件,至今都还看不完,陈水扁因被收押,也无法看到完整卷证,而律师与被告每天讨论时间被限制在三十分钟内,无法充分讨论核对。且农历过年的连续假期律师也都无法与陈水扁讨论。因此辩方认为,地院合议庭订于十九日至二十一日召开准备程序庭,辩方准备不及,因此要求变更开庭日期。石还申辩说,这并非采取拖延战术。

  他并表示,如果扁的委任律师在十九日前没收到台北地方法院通知,就会于开庭当天以口头方式当庭声请延期。希望台北地院能给予辩方一个月的时间。

  石宜琳还说,经过律师与陈水扁讨论后,律师已不建议陈水扁行使缄默权,以保护陈水扁的审判利益与辩护权,此部分已获陈水扁同意。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黄俊明随后表示,法院收到律师声请后会交由审判长蔡守训的合议庭审酌,一切尊重合议庭决定。而合议庭可望在本周内做出裁定。

【编辑: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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