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台湾“立法院”將表決离岛建設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即博弈条款。图为约百名反赌博合法化联盟的成员,当天上午到“立法院”门口陈情抗议,表达反赌博合法化立场。 中新社发 陈立宇 摄
中新社台北一月十二日电(记者陈立宇 路梅)争议十多年,多次在台湾“立法院”“闯关”失败的离岛建设条例修正案中的博弈条款,十二日下午终于在“立法院”付诸表决中三读通过,这意味着台湾的开放博彩业已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修正条文规定,开放离岛设置观光赌场,应依法先办理地方性公民投票,投票结果,应经有效投票数超过二分之一同意,且投票人数不受县 (市)投票权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限制。
修正条文还规定,前项观光赌场应附设于国际观光度假区内。国际观光度假区的设施应另包含国际观光旅馆、观光旅游设施、国际会议展览设施、购物商场及其他与发展观光有关的服务设施。
在相关配套措施方面,修正条文明定,有关观光赌场之申请程序、设置标准、执照核发、执照费、博弈特别税及相关监督管理等事项,另以法律定之。
在赌博除罪化部分,修正条文规定,依前项法律特许经营观光赌场及从事博弈活动者,不适用刑法赌博罪章的规定。
此外,条文也明定,当局主管机关应设置离岛建设基金,基金总额不得低于新台币三百亿元,基金来源并纳入观光博弈业特许费收入。
在今天下午的表决中,虽然民进党团以博弈条款没有配套,对生态冲击大,社会成本大,经济效益无法平衡成本。社会共识也不足为由全力进行杯葛,投下反对票,但表决结果,博弈条款仍以七十一比二十六票过关。
尽管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中也有不同的声音,态度保留和反对者兼而有之,但绝大多数的“立委”还是对博弈条款的通过投下了赞成票。
无党籍“立委”林炳坤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体记者访问时表示,博弈条款的通过只是为离岛赌博除罪化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开放博彩业还需具备发展地居民公投过半同意以及成功招商等要件,要走的路仍很长。
有约百名反赌博合法化联盟的成员今天聚集在“立法院”门口陈情抗议,表达他们反对通过博弈条款的立场。
台湾“经建会”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宣布,将开放离岛发展博彩业,并以大型综合渡假区附设博彩设施模式开发,初步预估可创造五千个直接就业机会,且不排除台湾本地人也可使用博彩设施。显然,这种大型综合渡假区附设博彩设施的模式更接近于新加坡而有别于澳门。
“经建会”主委陈添枝同时强调,开放博彩业必须分步骤进行,首先离岛建设条例修正案必须经“立法院”通过,使离岛博彩除罪化。其次,离岛博彩除罪化后,将协调各相关“部会”,预计提出两个法案,一个是含博彩场所的综合型休闲渡假区设置办法,包括发照程序、管理办法;一个是对博彩本身的管理条例,包括对博彩场所的规范,是否开放台湾本地人也可博彩等。
陈添枝还强调,离岛优先不代表本岛没有机会,但未来会先开放离岛发展博彩业,离岛若发展有困难,再评估本岛有无机会。离岛也不限于澎湖,没有设定对象,在相关法令拟定、通过后,离岛都可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