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介绍台湾居民报名大陆司法考试的条件
2008年09月03日 06: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4月16日电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丁露在今天上午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台湾居民报名大陆司法考试的条件有两个,一个是身份条件,一个是学历条件。
丁露表示,台湾居民中,哪些人可以参加司法考试,有这样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具有台湾居民的身份。二是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三是在学历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四是要求品行良好,没有因为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如何上述条件就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五是如果台湾居民已经取得其他国家的国籍,就不能参加司法考试。
丁露说,从学历的情况来看,如果是在大陆的高等院校进行学习,已经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拿到学历证证书,直接报名。还有的考生持有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的学历或者学位的,这样的情况就必须经过教育部的学历认证中心,经认证之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现在教育部的学历认证中心从规范上,从办法上,从机构上,都有一套比较完整的措施,所以台湾居民可以到那个地方进行学历认证,得到比较便捷的服务。(据人民网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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