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8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杨毅在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关于台湾以及境外的演职人员参加大陆广播节目制作的问题,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一直是按照既有的规定在办理。
杨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据我们向有关主管部门了解,关于台湾以及境外的演职人员参加大陆广播节目制作的问题,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一直是按照既有的规定在办理,主要的要求是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聘请台湾以及境外演职人员参与节目制作,需提前按程序报广电总局核准。据我们了解,这一政策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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