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因龙潭案、陈敏熏人事案被判刑定谳,2日下午入狱服刑。负责执行的“高检署”检察官钱汉良指出,前“总统”涉案入狱,是台湾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法治教育。
台“高检署”昨天收到台“最高法院”的判决书及卷证后,钱汉良与执行科同仁加班影印、整理相关数据。为了戒护安全,“高检署”原本计划避开群众聚集的时间移监,但考虑收容人权益及避免“夜长梦多”,仍于下午执行相关程序。
另外,与本案有关的定谳罚金、没收、追缴,以及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前“科管局长”李界木、前“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等同案被告判刑确定部分,“高检署”下午发交台北地检署执行。
检方指出,北检执行检察官清查卷证后,最快下周将吴淑珍、李界木部分嘱托高雄地检署、宜兰地检署执行,同时向台湾高等法院订定合并执行刑度。
至于追缴犯罪所得方面,检方在侦审期间已扣得美金9279950.22元,将予以没收,并连带追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总计美金2700049.78元;罚金部分,“最高法院”判决扁夫妇总计须并科罚金新台币3.1亿元。
检方表示,执行检察官将清查扁夫妇的财产状况,询问2人是否愿主动缴交相关款项,再进行没收程序。据了解,特侦组目前查扣的扁家财产,包括“海角7亿”及存款、有价证券、土地、房地产、珠宝等资产,总计价值约新台币13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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