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因龙潭案、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人事案遭判刑定谳,台湾“最高法院”今天上午将判决书送交“最高法院检察署”,由检方声请发监执行,陈水扁可望近日发监。
台湾“最高检”书记官长洪泰文表示,已收到“最高法院”的判决卷证,会尽速发交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执行;“高检署”书记官长林邦梁表示,待收到判决卷证后,因陈水扁是在押状态,将由“高检署”执行,将陈水扁由台北看守所移至桃园龟山的台北监狱。
至于吴淑珍,“高检署”会把判决卷证发交台北地检署,再由台北地检署嘱托高雄地检署执行,吴淑珍的发监时间则可能在月中或月底,届时再视她身体状况,决定珍的发监地点,或是否保外就医。
陈水扁、吴淑珍夫妇二人因“国务”费、南港展览馆、龙潭案、陈敏熏人事等案遭控贪污、洗钱,二人一审遭判无期徒刑、二审改判20年。
台“最高法院”11月11日将龙潭案、陈敏熏人事案判刑定谳,扁夫妇在龙潭案遭判刑11年,陈敏熏人事案遭判8年,“国务”费、南港案及洗钱则部分发回台湾高院更审。
台湾“最高法院”连日来汇整相关卷证,并校对厚达200多页的判决书后,昨天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今天上午并将相关卷证送交“最高检察署”。
至于扁夫妇的合并执行刑度,由“高检署”向台湾高院声请订定,合并刑度确定前,不影响扁夫妇发监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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