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一名三岁半女童李琬嬿惨遭表姨凌虐致死,板桥地方法院合议庭认为,女童死因颈椎脱臼等,在短时间内即能致死,推翻检方起诉的杀人罪嫌,改依伤害致死等罪,将二表姨周凤珍判十二年徒刑;李玉禅也被认定是共同正犯判处八年徒刑。大阿姨周静宜依伤害、妨害自由等罪,判处三年徒刑。本案仍可上诉。
李玉禅(二十一岁)未婚产下一女,由于男友长期暴力相向,二零零九年十月带着女儿投靠住在芦洲的表姐周静宜、周凤珍。李玉禅、小琬嬿和周静宜同住一房,但小琬嬿常遭大表姨、二表姨毒打。
检警发现,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周凤珍将琬嬿松绑后喂她吃饭,又在和李玉禅共同外出工作时,把她五花大绑关在弟弟房里;中午返家吃饭时,周凤珍又痛扁小琬嬿一顿,还活活把她打到颈椎脱臼致死。
事后李玉禅和两名表姐意图毁尸灭迹,李玉禅还匿名在网上询问“四岁小孩过世该怎样处理?”这宗人伦悲剧才被殡葬业者意外发现。检方依杀人罪嫌起诉大表姨周静宜、二表姨周凤珍,并求处十六、二十一年;妈妈李玉禅“枉为人母”求处重刑。
板院合议庭引用法医研究所解剖报告,认为李琬嬿致死原因是颈椎脱臼、脑干出血引发神经性休克,在极短时间内即会致死,以表姨无杀人故意,且深具悔悟等由,改依伤害致死、伤害、妨害自由等罪判处二表姨周凤珍十二年徒刑。
李玉禅虽在命案现场,却未出言制止,属共同正犯,判处八年徒刑;大表姨周静宜长期对李琬嬿拳脚相向,也遭合议庭依伤害、妨害自由判处三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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