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法院认定召妓事实 陈致中维护名誉案败诉 来源:中央电视台
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之子陈致中控告《壹周刊》败诉,决定反击。委任律师罗鼎城表示,收到判决书后将立即上诉,要求二审法官传唤关键证人“妮可”、应召站“鸡头”,还质疑妮可收周刊12万元台币,记者与她访谈也是事先预录,妮可下车相片更非记者所拍摄,只要妮可出面,即可还原真相。
《壹周刊》社长裴伟17日表示,陈致中要上诉,这是他的权利,周刊会尊重其决定;至于周刊购买照片、妮可收取12万元台币指控,都是无稽之谈。
陈致中不甘心一审法官采用对他不利证据,17日上午告知律师罗鼎城,收到判决书后要上诉,陈致中认为对他有利的四季汽车旅馆不在场证明被法官“打枪”,明显判决不公。委任律师罗鼎城表示,要查就来查清楚,既然判决书中明确提到,召妓男以“0953”与应召站“鸡头”“0982”门号,从今年2到7月共联系5次召妓,等到了二审,绝对要求这名“鸡头”出庭说明。
罗鼎城表示,届时也会要求《壹周刊》将“妮可”找出来当庭对质,并怀疑“妮可”先收周刊12万元台币后再套好招做录音;7月3日凌晨,“妮可”下车相片也不是周刊记者亲自拍摄,质疑相片是买来的,将进一步要求传唤摄影记者。
至于一审为何不传“妮可”及“鸡头”?他强调,一审时周刊要负举证责任,而非由陈致中来举证;到了二审绝对“化被动为主动”,如果知道“妮可”的真实资料,一定会控告刑事妨害名誉。
陈致中向《壹周刊》求偿败诉,陈水扁认为这是“司法打压”,希望陈致中不受影响续跑行程,争取选民支持;另外,陈水扁也为移监预作准备,17日已透过扁办秘书江志铭把18箱书信运出台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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