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联查出陈搭高铁
法官甚至查出,A门号今年3月29日晚上与5月19日下午,各出现从台北市南下台南县、高雄市北上台北市的基地台位置移动纪录,途中在苗栗、台中等地均有通话,法官依据移动速度及飞机上禁用手机分析,陈当时应是搭乘高铁使用A门号。巧的是,陈抵达终点不久,B门号随即在附近出现通话纪录,显示A、B门号一起移动。
通话处基地台相同
法官认为,一般人不会随便把手机与门号借人使用,更很少出借空机让别人插SIM卡拨打,但A、B门号不仅频繁互换手机使用多达28次,且常处于同一基地台位置,更与陈致中一起搭高铁南下北上。法官明确认定,用来召妓的B门号实际使用人就是陈致中。
陈致中虽透过律师辩称,《壹周刊》提出的7月2日召妓电话录音显示,包括车程、性交与洗澡的整个性交易时间只有40分钟,与常情不符,且四季汽车旅馆已证明当天深夜及隔天凌晨,他的LEXUS休旅车并未进出,但法官认为应召女妮可性交易价码确为40分钟5千元,在40分钟内完成性交并无不合理,至于当天是否确实在四季性交易,可能是妮可记错地点,不影响陈就是召妓男的事实。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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