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7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国民党“立委”(民意代表)赖士葆等人提出“纪念日及节日实施条例”草案,将把陈水扁龙潭案判刑11年定谳的11月11日,订定为“反贪腐日”。
赖士葆指出,11月11日,陈水扁及吴淑珍夫妇因为龙潭购地案等案被判刑定谳,为了提醒当权者警惕,有所反省,因此在草案中订定11月11日为“反贪腐日”,希望能从历史中学习。
共同提案人、国民党“立委”吴育升指出,从未有卸任“总统”因贪腐判刑定谳,这是“耻辱”,全民应有所警惕。他希望借由增订“反贪腐日”,代表台湾对追求廉能以及当局反贪的决心。
对于推动订定11月11日为“反贪腐日”,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也乐观其成,党团书记长林沧敏表示,“反贪腐日”不仅符合马英九力推的清廉政治,透过纪念日的形式,也能让全民记取教训,珍惜得来不易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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