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5日就“二次金改” 案判决陈水扁等21名被告无罪。特侦组主任陈宏达16日指出,检方已收到判决书,目前正研拟上诉理由,将于26日前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台北地院审理“二次金改”案,合议庭认定陈水扁虽介入金控并购,但因金控并购并非“宪法”上的领导人职权,因而企业给款扁家,不算扁“职务上行为收贿”,5日判处扁无罪。
台北看守所昨天已收到判决书,预计今天送到陈水扁手上;特侦组中午也收到判决书,将在法定上诉期限内(10天)提起上诉。
陈宏达说,检察官在金改案判决后已分工整合相关卷证资料,研拟上诉理由。他表示,“最高法院”对龙潭案有关领导人职权的见解具有相当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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