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法院认定召妓事实 陈致中维护名誉案败诉 来源:中央电视台
中新网11月16日电 综合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因为被指召妓,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向《壹周刊》求偿200万元(新台币,下同)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16日)上午宣判,法官调阅陈致中使用手机和序号等数据查证,认定陈致中就是召妓男,全案驳回,判决周刊不用赔。国民党“立委”邱毅强调,“陈致中既贪污、洗钱又召妓,你还有脸选得下去吗?你对得起你的父母吗?你对得起枕边人黄睿靓吗?你对得起选民吗?”
陈致中不满周刊报道他疑涉召妓,7月间向高雄地院提出损害名誉告诉,要求回复名誉和求偿200万元,全案今日宣判。法官认定陈致中“确有召妓事实”的理由包括:陈致中使用的手机,和召妓男使用的手机,其基地台多次相同外,二支手机序号和门号并交叉多次使用;另外,法院曾发文陈所居住的“人文首玺”,要求调阅监视器录像画面,但得到的回复是画面已被覆盖,但法官认为这是对原告有利的证据,原告却不愿提出,有违常情。
另外,本案共召开4次言词辩论庭,请求原告到场说明车辆使用等情形,但陈致中始终未到庭为自己辩白,法官因此认定他确有召妓嫌疑,周刊已合理查证,基于新闻自由原则,判决陈致中败诉。
据《壹周刊》报道,陈致中有召妓癖好,而且找的都是高级应召女,7月3日凌晨,周刊拍到陈致中的银色凌志休旅车,载着应召女郎“妮可”到住家附近的MOTEL开房间,照片中只有出现陈的座车跟应召女郎,没有拍到他本人。
事后,周刊向妮可求证,妮可证实对方就是陈致中,还透露爸爸是死忠的民进党支持者,不会认错人,甚至说陈致中很可爱,很清纯,好像很需要保护。周刊表示还接到4段疑似陈致中召妓时致电中介人的电话录音,半年来也接获许多类似爆料。
今年9月,《壹周刊》又报道,召妓男与陈致中使用的手机虽门号不同、但序号相同,意指由同一支手机发话;并将陈致中上电视的录像带与召妓男电话录音送请美国专家比对声纹,结果“大致相符”,直指陈致中就是召妓男。
对此,邱毅表示,“法官根据动态跟静态的调查,证明了召妓男就是陈致中。”邱毅强调,“一个既贪污洗钱又召妓的陈致中,你还敢在政治舞台上面污辱台湾的政治吗?”
由于陈致中一直不愿意与召妓男进行声纹比对,但却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他所使用的手机序号,会与召妓男一样,因此,外界多认为此案情对陈致中相当不利。因为陈致中的败诉,扁家恐怕会再度陷入愁云惨雾之中,不过,参选议员的陈致中必然会再度以遭受司法迫害为由,大打悲情牌催票。
其实此案也不是只有今日这起民事官司。因为,陈致中控告扁家的死对头邱毅涉嫌损害名誉一案又要于11月25日宣判,此意谓,光是陈致中到底有没有去召妓,近期至少会遭到两次的瞩目。
对于陈致中在这起民事官司中败诉,邱毅表示,“法官经过详细调查,认定陈致中有召妓的事实,也就是说法官根据陈致中0958以及召妓男所使用的0953,这两个手机门号除了用同一个手机序号以外,法官根据动态跟静态的调查,证明了召妓男就是陈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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