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6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及妻子吴淑珍因龙潭购地案判刑定谳,生活无法自理的吴淑珍如何发监执行,备受关注。台“检察总长”黄世铭昨日表示,目前法令没有在住家执行的规定,根据“监狱行刑法”规定,若受刑人符合不能自理生活要件,不能发监执行,可由检察官送交医院、监护人或其它适当处所。
黄世铭也指出,因贪污罪被判刑四年的前彰化县议会议长白鸿森,就曾经因为病情严重,戒护就医,如果吴淑珍身体有紧急情况,也可以交重保,等病好了再来执行。
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昨天审查当局“法务部”2011年度预算,请“法务部长”曾勇夫、“检察总长”黄世铭报告备询。蓝绿“立委”对于吴淑珍如何发监执行,相当关切。
民进党“立委”柯建铭、李俊毅等质询时表示,吴淑珍的身体状况,如果在监狱中被关到死,一定会引发社会的对立,“法务部”是否已有对策?此外,吴淑珍身体状况能否入监执行,以及目前监狱的医疗设备有无能力照顾吴淑珍的身体?
国民党“立委”林鸿池则说,吴淑珍案一定要执行,才能实现司法正义,符合社会期待,不能因为吴淑珍是身心障碍者而逃避刑责,但“法务部”、检察官如何执行也要考虑社会观感。
黄世铭表示,目前是走一步算一步,受刑人原则上只能送辖区监所执刑,是不是需要移监,是矫正司的权责。但适当处所指的是,可以照护残障、重症的场所,并不是家里,法律上并无在家服刑的规定。
“法务部矫正司长”吴宪璋更说,台中的培德监狱与岛内“中国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有合作,应能照护吴淑珍,但吴淑珍的健康情况,还是得由医师做专业的判定。
“法务部长”曾勇夫指出,在检察官裁定执行后,会发监到吴淑珍的户籍地,应该是高雄第一女子监狱,至于要不要移监则由矫正司决定。
由于扁夫妇一举一动牵动“五都”选情,林鸿池质询时指出,扁夫妇发监执行的时间会不会赶在“五都”选举投票日之前?黄世铭表示,不一定,没有评估,目前公文还卡在“最高法院”。
参与互动(0) | 【编辑:朱鹏英】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