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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两岸金融合作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

2010年11月10日 11: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0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0日在记者会上指出,两岸金融合作方面,会依照两岸金融合作备忘录的规定来进行,具体问题有待双方进一步商定。

  有香港记者问发言人:美联储即将推行的二次量化宽松政策将会促使热钱大举进入新兴市场,尤其中国会首当其冲。随着两岸之间的经济合作越来越紧密,台币升值的压力也会非常大,两岸会不会启动相应的金融合作机制,来共同对抗这个热钱?

  范丽青就此表示,两岸的金融合作方面,会依照两岸金融合作备忘录的规定来进行,具体问题有待双方进一步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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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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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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